3·15用心守护“宁”消费丨2022年度宁夏各级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开栏语
案例1:商家不使用政府消费券消协调解助退费
2022年12月,张女士在西夏区新百电器宁阳店购买壁挂炉价值7200元,随后在“我的宁夏”上看到政府发放的满5000减1000消费券。张女士联系商家使用消费券,但商家称只能使用500元,遂向西夏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消费者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西夏区消协调解后,商家向张女士退款500元。
案例2:新车发动机出故障符合三包必须换
2022年3月初,李先生在大武口区奔腾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奔腾T99汽车价值133000元,13日发动机出现故障,李先生要求商家换车。经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大武口区消协请求帮助解决。经调查核实,汽车发动机故障是因为汽车雾化器掉入缸体损坏了发动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符合汽车“三包”换车规定。经调解,经营者为李先生更换了原厂发动机,并支付李先生9天的交通费3150元,同时再补偿5000元,共计赔款8150元。
案例3:壮骨关节胶囊“四舍五入”收款
2023年2月,孙先生在中卫市安泰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鼓楼店购买了3盒壮骨关节胶囊价值98.40元,购买塑料袋1个,单价0.07元,合计98.47元,但结账时被“四舍五入”收取了98.50元,遂向沙坡头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孙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药店向消费者退还多付价款。
案例4:夸大宣传存误导依法维权退全款
2022年4月,范女士在大武口区古秀堂养疗馆购买某内衣价值10500元。商家宣称这款内衣可以改善体形,还可以预防治疗下肢静脉曲张引起的血管突出、减缓疼痛、治理妇科疾病等诸多功效。范女士回到家后发现该内衣并没有商家宣称的效果,要求退货,但被商家多次拒绝,范女士遂向大武口区消协投诉。经调查,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对于所卖产品的性能、使用所产生的效果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宣传,致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同意向范女士全额退款10500元。
案例5:沙发表面磨损消费权益受保护
2021年12月,杨先生在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南街月星家居三楼某店铺订购了两套皮沙发,并向商家预付了15910元,当时商家告知会在10天内送货,但1月10日杨先生才收到沙发,且拆开包装后发现沙发表面磨损严重,不是新沙发,随即联系商家但未得到解决,杨先生遂向吴忠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查,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消费者协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退还杨先生购货款15820(其中扣除转账费用90元)。
发布: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