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种子、一朵花 也有“知识产权”?
2025-12-2630
“金粳818”水稻被侵权,获300万惩罚性赔偿
南京市民餐桌上常吃的“金粳818水稻”,在2018年11月8日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并拥有了自己的“品种号”,自此,它就是个“有身份”的水稻了。不过,徐州一家农资有限公司却长期以白皮或者其他稻米包装方式对外销售“金粳818”稻种。经过调查确认,最后确定了判赔总额为300万元。
除此之外,像很多人喜爱的花儿,不少也是有“身份”的。比如形似楼台的四季茶花“夏日台阁”,就于2019年7月24日获国家林草和草原局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还有从夏季始花,秋冬盛花,花朵颜色红色至酒红色的“瑰丽迎夏”于2019年7月24日获国家林草和草原局颁发《植物新品种权证》,它由杜鹃红山茶和红山茶品种霍伯杂交而来。
采一把种子回家自己种,违法了吗?
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
十大典型案例
●环球影画公司与千尺雪公司等“小黄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设易公司与望拓公司演绎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大自然公司与福建大自然公司、周某良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三吉利公司与泓源公司、张某龙、冯某生、杨某胜、曹某球、潘某祥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
●欣盛公司、宏瑞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罪案
●吴某虎、郭某强等侵犯著作权罪案
●周某甲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美贝尔公司假冒专利、不正当竞争案
●埃科特莱茵公司、杨森公司与艾康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南京海关查办涉嫌侵犯某滤芯外壳专利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