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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值得关注

2024-12-1497

对此很多人或许已见怪不怪了。因为在时下的数据生活中,被获取手机号、微信号等个人信息后再付款,几乎已成电子支付的常规操作。但细想想,最早出现的自动售货机其实只通过投币或塞纸币就能使用,不需要智能手机的辅助。也就是说,搜集用户信息并不是自动售货机的必要操作。

在无人消费场景逐步普及的大背景下,自动售货机本就该越来越丝滑便捷,无非就是选购商品、扫码付款再取走商品的操作。然而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原本单纯的购物体验却因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而变得逐渐繁琐。

地铁站厅里的自动售货机

不妨多思考一下:平台为何要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收集好的信息被用于何处了,会有被滥用泄露的风险吗?我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的同时,是否也在不经意间让渡了自己的隐私?

上述团队面向大学生的1000份问卷调查显示,57.82%的学生经历过被骚扰或收到不期望的推销电话、短信、邮件,33.24%遭遇过电信诈骗。至于信息泄露的方式,有66.57%的人认为主要是因为“使用App、小程序时被强制或频繁索取个人信息”。

对企业或平台而言,收集用户信息建立数据库,无非是想对用户进行群体画像,进行精准地实现营销推送。我们很难武断地为这一行为附上对错的定义,因为一方面我们渴望着网络比本人更懂自己,而这显然基于那些被广泛搜集的用户信息数据的整合。而另一方面,这一行为本身就天然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且个人很难做到完全规避。

由于生物识别等个人身份信息的不可更改性,这类信息一旦泄露便无法挽回。不单单是自动售货机,采集个人信息的方式已经布满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即便个人有意隐匿,但也难逃各类数据多维交叉汇总的分析。人们的通讯信息、消费喜好、活动场所等信息和隐私,随时有被暴露的风险。

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自动售货机

在新技术发展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还得靠法律的合理约束。于2021年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就明确了“两个最小”原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从而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而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进一步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

可以看出,我们正在法治轨道上逐步完善对个人信息和隐私的保护,期冀建立一个平等的、合理的社会规则,在一个共识的标准下,达到技术发展、经济发展与个人基本权利间的平衡。这是非常有必要且有价值的,新技术方兴未艾,但一定不能逾越合理合规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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