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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古红木”劳动争议案十年增长78倍,新会成主要涉案区域

2025-11-23161

近日,江门中院发布《涉“古红木”家具行业劳动争议案件分析》(以下简称为“《分析》”)。《分析》指出,近十年,江门两级法院共受理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劳动争议案件512件,年收案数从2009年1件上升到2018年78件,呈逐渐高发趋势,极大制约江门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健康发展,应引起重视。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门作为中国“古红木”家具之都,古典红木家具产业持续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伴随而生的用工不规范、工伤事故频发等矛盾纠纷问题也日益凸显。

此外,在所受理的该类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工伤赔偿或提供劳务者致害纠纷占比32.2%,劳动争议占比32%,劳动合同纠纷占比23.6%,劳务及承揽合同纠纷占比12.2%。

另一方面,《分析》认为,该类案件中法律关系认定存有争议。据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在江门“古红木”家具行业中,劳务合同和承揽合同的签订率畸低,用工形式大多为从业人员自带小工具到生产车间计件生产,并由部分从业人员代领、代发放工资,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用工凭据,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多以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抗辩,以逃避或减轻法律责任。

《分析》指出,行业自律管理不到位、劳动用工不规范、经营状况不佳易引发纠纷三方面导致“古红木”家具劳动纠纷高发、易发。

江门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多为劳动密集型的简单加工类企业且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经营者自律管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生产设备和生产环节缺乏必要的安全检查,又缺乏统一、普遍适用的安全生产公约制度,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其次,多数古典红木家具生产经营者从未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或只为其投保较为低廉的团体人身意外险,更有部分从业人员主动放弃保险并选择将费用“折价”计入工资,一系列不规范的用工方式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与劳务、承揽关系难以认定,极易产生劳动纠纷。

江门地区该类型企业多为家庭承揽的个体户,从业人员多为老乡介绍,在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时,未能充分与从业人员进行协商达成新的共识,出现不及时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等情况,由于处理矛盾不当,客观上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易引发矛盾。

【法院建议】

一是建立综合监管体系,提升行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古典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公约和劳动用工规范等制度,并发挥其协调引导作用,及时掌握该行业用工现状及存在问题。建议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古典红木家具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等法定义务,对符合劳务、承揽特征的应及时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承揽合同,切实强化行业自律意识。

二是构建完善岗前培训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行业协会要尽快建立完善从业岗前培训制度,构建“安全生产+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系统培训模式,明确从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要求,正面引导用人单位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各类技能培训交流活动,从源头上遏制该行业劳动纠纷的增长趋势。

三是发挥法援服务协同机制效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要整合司法资源,在“古红木”家具纠纷高发区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劳动仲裁接待中心开设律师值班窗口,接待群众法律咨询,通过律师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在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劳资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促进劳资纠纷多元化解,形成裁审结合和法律援助相互协同的良性机制。

四是加大普法力度,培养“古红木”家具行业法治思维。法院联合行业协会定期或在重要节点组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培训,对新出台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解读;邀请部分行业代表旁听劳动争议类案件庭审;积极向社会发布具有社会影响力、社会公示效应和指导意义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提升用人单位规范生产经营和劳动用工意识,进一步加强我市古典红木家具行业的法治意识,尽量减少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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